关于2018年妇女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青年节、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3-07
来源:
根据国务院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2018年妇女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青年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妇女节:3月8日(星期四)下午,全校女职工放假半天。
2.清明节:4月5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,4月8日(星期日)正常上课,执行4月6日(星期五)课表。
3.劳动节:4月29日(星期日)至5月1日(星期二)放假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正常上课,执行4月30日(星期一)课表。
4.青年节:5月4日(星期五)下午、晚上停课,全校14周岁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放假半天。
5.端午节:6月16日(星期六)至6月18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各单位节日(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)期间安排人员在家值班,值班人员名单请于3月15日下班前报校办、保卫处各一份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