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青年节、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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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的决定,我校2016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青年节、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:4月2日至4日放假,共3天。
2.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,共3天。
3.青年节:5月4日下午、晚上停课,全校14周岁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放假半天。
4.端午节: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,共3天,6月12日(星期日)正常上课,执行6月10日(星期五)的课表。
各单位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在家值班,值班人员名单请于放假前报校办、保卫处各一份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