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暑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7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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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暑期学生放假时间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2016年夏季学期时间为7月4日至7月24日。学生暑期放假时间自7月25日(周一)至9月4日(周日)。学生务必于9月4日前到校报到,9月5日开始上课,注册时间为9月5日至18日。本科生必修课补考将于9月3日至9月11日进行,具体安排见“本科教学网”上通知。
本科新生8月27日报到,8月30日至9月10日军训;研究生新生9月1日报到。
二、暑期教职工休假安排
(一)2016年暑期教职工7月25日进入轮休。
1.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、实习工作,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,经教务处、研究生院验收合格,由学院安排轮休。
2.实验室、研究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教学、科研实验任务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,由学院安排轮休。
3.学校机关部处、图书馆、校医院、后勤服务集团等教辅、服务人员,在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,由本单位安排职工轮休。
4.校内经营性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,是否休假由各单位自定。
(二)新生入学期间,有关部门、学院需提前上班完成迎新、考试和开学典礼等工作(8月27日至9月1日)。全校教职工9月2日(周五)正式上班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严格假期值班制度。暑期轮休期间,各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,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(每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∶30~11∶30,下午2∶30~5∶30)。请各单位将暑期值班人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、保卫保密处各一份。
(二)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休假前,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,排查、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。同时,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暑期安全教育工作,教育师生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杜绝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。
特此通知。